由于西藏特殊的地理環境及政治因素,政府規定持外國護照的旅游者、中國臺灣同胞在入藏旅游前,需向當地旅行社申報并由旅行社代為辦理由西藏自治區旅游局或西藏臺辦簽發的 “入藏批準函” ;
外國外交官、政府官員及記者由相關部門特批入藏,恕旅游部門不予接待。
辦理入藏函的工作時間通常為3-5個工作日。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外國人及中國臺灣同胞在藏期間不允許自助旅游,必須通過旅行社有組織、有計劃地組團旅游。